吉林龙潭检法“上门”开庭审理诈骗案

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3-04-10 09:59:39


【资料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见习记者 张美欣

近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被告人的炕头上有序进行,检察官到行动不便的申某家中出庭支持公诉,让释法说理走进百姓心间。

被告人申某虚构自己经营的养殖专业合作社融资需要活动经费的事实,以合作社的股份为诱饵,骗取被害人田某人民币共计12.5万元,并将上述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支出。该案移送至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由于申某患有脑梗等疾病,卧床无法外出。为贯彻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司法理念,检察官到其家中对其进行耐心的释法说理,详细解释了其犯罪的危害后果和认罪认罚的法律意义,后申某主动表示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字具结,申某也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审查起诉和后续的开庭审理工作。

案件提起公诉后,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法院沟通,建议前往申某住处异地开庭审理该案,这一建议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开庭前,检察官充分考虑到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并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以保障庭审顺利进行。虽然是在被告人家中开庭,但整个庭审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规范有序。庭审中,被告人申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认定的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表示:“感谢司法机关能够照顾我的身体状况,大老远跑来,我认罪悔罪。”

多年来,龙潭区检察院始终致力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供“一站式”的办案服务,到被告人的炕头上出庭公诉,传递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彰显了司法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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